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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國家需要做REACH認證和REACH測試?
截止到2008年12月1日,向ECHA通報具體執行法規的國家有:保加利亞、捷克、丹麥、德國、芬蘭、匈牙利、愛爾蘭、立陶宛、馬耳他、荷蘭、羅馬尼亞、斯洛伐克、瑞典、英國、意大利(草案)
2009年以來,又陸續有比利時、塞浦路斯、拉脫維亞、法國、盧森堡、斯洛文尼亞、西班牙等歐盟成員國公布了本國對違反REACH法規的處罰措施。
ECHA在2009年5月份啟動了首次REACH執行行動,其執行重點是“No data, no market”。即檢查企業有沒有規范的進行預注冊、注冊和及時提供符合REACH法規的SDS(安全數據表)。其中,丹麥環保局在2009年6月就本國化學品公司的預注冊和注冊情況進行了執法檢查。
下面是歐盟成員國對于違反REACH法規的處罰措施
歐盟成員國 處 罰
比利時 罰款:£52-£4,000,000
監禁:8天-3年
捷 克 罰款:CZK 500,000-CZK 5,000,000
丹 麥 化學物質和產品法令No.1755
監禁:多兩年
德 國 輕度違規:高罰款€50,000或1年以下監禁
重度違規:高罰款€100,000或5年以下監禁
芬 蘭 化學品法案No. 744/1989,芬蘭刑法No. 39/1889
罰款或監禁2年以下
匈牙利 關于化學品負荷量刑罰措施的政令
罰款:HUF 50,000-20,000,000
愛爾蘭 2008化學品法案 (2008 S.I. NO. 284)
即席判決:高罰款£5,000,或6個月以下監禁或二者并罰
公訴判決:高罰款£3,000,000,或2年以下監禁或二者并罰
拉脫維亞 罰款:300-1000 lats
立陶宛 罰款:500-300,000 litas
馬耳他 罰款:£466-23,294監禁:6個月-4年
荷 蘭 經濟犯罪法令
高罰款£670, 000或6年以下監禁
羅馬尼亞 罰款:Lei 6,500-50,000
西班牙 依據國會規定
瑞 典 環境法規(第29章)
罰款或2年以下監禁
英 國 2008 REACH實施條例No. 2852
即席判決:高£5,000罰款或3個月以下監禁或二者并罰
公訴判決:無上限罰款或2年以下監禁或二者并罰
歐盟的環保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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