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測類型安全質量檢測
認證類型REACH認證
產品類型電子產品
出口國家歐盟
所在地深圳
REACH認證
“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化學品注冊、評估、許可和限制”。這是歐盟對進入其市場的所有化學品進行預防性管理的法規,于2007年6月1日正式實施。
REACH是歐盟規章《化學品注冊、評估、許可和限制》(REGULATION concerning the 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的簡稱,是歐盟建立的,并于2007年6月1日起實施的化學品體系。這是一個涉及化學品生產、貿易、使用安全的法規提案,法規旨在保護人類健康和環境安全,保持和提高歐盟化學工業的競爭力,以及研發無毒無害化合物的創新能力,防止市場分裂,增加化學品使用透明度,促進非動物實驗,追求社會可持續發展等。REACH指令要求凡進口和在歐洲境內生產的化學品必須通過注冊、評估、授權和限制等一組綜合程序,以更好更簡單地識別化學品的成分來達到確保環境和人體安全的目的。該指令主要有注冊、評估、授權、限制等幾大項內容。任何商品都必須有一個列明化學成分的登記檔案,并說明制造商如何使用這些化學成分以及毒性評估報告。所有信息將會輸入到一個正在建設的數據庫中,數據庫由位于芬蘭赫爾辛基的一個歐盟新機構———歐洲化學品局來管理。該機構將評估每一個檔案,如果發現化學品對人體健康或環境有影響,他們就可能會采取更加嚴格的措施。根據對幾個因素的評估結果,化學品可能會被禁止使用或者需要經過批準后才能使用。 據介紹,與RoHS指令不同,REACH涉及的范圍要寬得多,事實上它會影響從采礦業到紡織服裝、輕工、機電等幾乎所有行業的產品及制造工序。REACH要求制造商注冊產品中的每一種化學成分,大約共有3萬種--并要衡量其對公眾健康的潛在危害。REACH建立了這樣的理念:社會不應該引入新的材料、產品或技術,如果它們的潛在危害是不確知的。 機電產品一直是寧波地區外貿的重頭。作為化工產業的下游用戶,沒有一家對歐貿易的機電企業可以不受REACH制度的限制。
REACH認證如何申請
大家都知道REACH認證是歐盟的法規標準,產品出口到歐盟成員國所需要的檢測認證項目,表明產品是符合REACH法規標準,宗旨在于保護人類健康和環境安全,保持和提高歐盟化學工業的競爭力,以及研發無毒無害化合物的創新能力,防止市場分裂,增加化學品使用透明度,促進非動物實驗,追求社會可持續發展等。
REACH認證如何申請呢?流程是怎樣的?需要提供哪些資料呢?
1. 填寫REACH測試申請表寄送樣品
2. 雙方簽訂報價單,支付款項
3. 收到樣品和款項安排測試
4. 測試合格出具報告(若不合格則需要對樣品進行整改,更換原材料重測)
5. 電郵報告
看完以上流程,其實REACH測試至出報告都很簡單,一點都不復雜,作為企業需要提供的資料也就只有樣品,剩下的則是等待測試結果是否合格,合格億博檢測將出具合格的報告,如果不合格則出具不符合通知,企業再對產品進行整改,再重測即可。

REACH測試的目的:
(1)進行有害化學品信息的提交
(2)評估及管理化學品的有害性
(3)注冊所有用途下的該種化工品
(4)鼓勵以下工業發展
(5)對健康危害較少的物質
(6)對環境危害較少的物質
(7)支持歐盟機構對化學品使用風險及危害更快的采取行動。
(8)提高歐盟化學品企業的競爭能力將是經濟發展的一劑良藥
(9)發展有害物質評估的方法
(10)確保物質在歐盟內部市場的自由流通
以上就是產品辦理REACH測試的目的,其實很簡單的,獲得REACH測試報告也很簡單。

“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化學品注冊、評估、許可和限制”。這是歐盟對進入其市場的所有化學品進行預防性管理的法規,于2007年6月1日正式實施。

歐盟REACH法規引發高度關注的有害物質的核準體系,并且把CMR1和CMR2物質列為高度關注的有害物質中,這些物質將被逐步引入REACH法規附錄XIV中。
reach測試標準
reach法規規定進入歐盟市場化學品和其它有形產品的reach法規規定進入歐盟市場化學品和其它有形產品的生產商和進口商負有以下義務:
(一)注冊
(整理并提交包括產品所含每種化學物質測試數據在內的詳細報告。) reach法規中,化學物質的注冊范圍主要包括:
1. 數量≥1噸/年/人的立存在的物質或配制品中的物質;
2. 上游供應商中未注冊的含量(重量比)≥2%且總量≥1噸/年/人的以單體單元(monomericunits)或化合物(chemically bound substances)形式存在于聚合物中的單體或其他物質;
3. 總量>1噸/年/人且正常或可合理預見使用狀態下會有意釋放的物品中物質(substances in articles);
4. 總量>1噸/年/人,化學品局有理由懷疑會從物品中釋放且這種釋放對人體或環境有害的物品中物質,化學品局可要求注冊。
reach法規中,豁免注冊的物質有:
http://www.heybeernc.com